债务人失踪了债权人该怎样催讨其所负的债务
一、债务人失踪了债权人该怎样催讨其所负的债务
1.债务人失踪后,符合宣告失踪条件的,债权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宣告失踪,向债务人的财产代管人主张债权;
2.债权人也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讨回债务,法院可以依法作出缺席判决。
《民法典》第四十三条
财产代管人应当妥善管理失踪人的财产,维护其财产权益。
失踪人所欠税款、债务和应付的其他费用,由财产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
财产代管人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失踪人财产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七条
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二、债务人可以转让债务吗
可以,但是要符合一定的条件。
1.债务转让必须是有效的债务,债务有效存在是债务转让的前提。
2.债务转让中,被转让的债务必须具有可移转性。
3.第三人须与债权人或者债务人就债务的转让达成合意。
4.债务转让必须经债权人同意。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一条
债务人将债务的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可以催告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予以同意,债权人未作表示的,视为不同意。
三、起诉债务人法院多久会受理
法院一般在七日内受理。提醒您,前提是符合法律规定的起诉条件。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2.有明确的被告;
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4.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六条
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二十二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石渠县位于四川最西北部。总面积24944平方千米。总人口6万人(2004年)。石渠在甘孜州西北部,与青海称多、达日、玛多接壤,距离康定696公里,距离成都1054公里。这里的平均海拔为4250米,比拉萨还要高600多米,气候相当恶劣。因为特殊的地理位置,这里生活着逐水草而居的18个原始游牧部落——太阳部落。部落中的牧民与外界很少往来,相对封闭,至今仍保留着原始部落的一些戒规和习俗。石渠藏语名“扎溪卡”,意即雅砻江源头。石渠系藏语“色须”译音,因境内的黄教寺庙“色须贡巴”而得名。这里的年平均气温在-7℃,最冷的时候是-45℃。独特的高原气候和游牧部落文化塑造了石渠美丽灿烂的自然景观和人文景观。石渠还拥有独特风俗,在这里,男女恋爱是不受束缚的,这里的婚俗有一点像泸沽湖边的“走婚”,只要双方愿意,就可以在一起。